为了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读研”)工作,根据教育部系列文件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0]5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免读研”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杨荣华、谭东波
副组长:谭亮、周子虬、毛丽秋
成员:周旺、钟世华、赵海红、余丽萍、兰支利、易春旺、胡瑞祥、许华岚、欧阳唯一
二、申请条件
1.综合推免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校行发教务字[2020]54号文件)
(1)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全部通过,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但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2)浩青班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全班学生中排名位居前30%,其余专业或方向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或方向全体学生中排名位居前20%,上述排名按该班级或专业或方向总人数而非符合推免条件人数执行。(报名“卓越教师项目”的师范生的平均成绩排名范围参照学校最新文件通知)。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其以上。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校行发教务字[2020]54号文件要求)
(1)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不含辅修)必须全部通过,允许该类课程经补考或重修后通过。
(3)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班级或专业或方向全体学生中排名位居前50%,按该班级或专业或方向总人数参与排名的前50%,而非符合推免条件人数的前50%。
(4)在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竞赛清单见学校文件附件)。
(5)在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学生的其他研究者合作完成的论文不计入成果)。
(6)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过兵役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三、推荐办法
1.学生排名
浩青班和化学专业按班级或专业计算毕业年级全体学生的综合成绩,制药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按方向计算毕业年级全体学生的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权重为9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权重为8%)+学科素养成绩(权重为2%)组成。
3.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1)按校行发教务字[2020]54号文件要求,综合推免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范畴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为选课对象为同班级或专业或方向全体学生的专业选修课,师范类专业含教师教育课程);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4.学科素养成绩
为了有效提高学生的专业实验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加大本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针对参加全国或省级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以第一作者且排名第一发表科研论文的学生等计算学科素养成绩(具体计分规定见附表)。该成绩最高得分100,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
5.补偿名额补充规定
申请外校推免生补偿名额的学生必须满足综合推免申请条件,学院根据对方学校专业需求(以对方学校公函为准)和学生个人意向将学生申请表及材料等上报学校,学校择优推荐。
四、综合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1.学院综合推免总名额以学校下达的指标为准。
2.化学专业(普通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各方向及制药工程专业各方向综合推免名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推免名额=全院综合推免总名额×(同年级同专业或方向全体学生人数÷除公费师范生外同年级全体学生人数)
3.各专业或方向综合推免名额按四舍五入记为整数。
4.浩青班综合推免名额由学校单独分配。
5.特殊学术专长推免、“卓越教师项目”与“国优计划”推免名额由学校直接确定,不占综合推免指标。
五、工作程序及责任分工
1.学工办负责召开推免工作动员大会,告知全体应届毕业本科生,收集学生上交申请材料并负责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2.教务办计算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按专业或方向对学生进行排名,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3.实验中心审核并确认学科素养成绩。
4.教务办结合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科素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5.完成综合成绩排名后,学院召开“推免读研”工作小组会议,确定综合推免各专业或方向名额分配方案,对申请综合推免的学生按1: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该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对该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学生采用虚报、瞒报等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其推免资格。教职工如有违纪现象,报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读研”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5-07-16
附表:学科素养成绩计分规定
赛事/活动名称 |
获奖等级 |
学科素养成绩 |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A类竞赛) |
全国特等奖/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50 |
|
其他排名 |
30 |
|||
全国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A类竞赛) |
全国特等奖/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50 |
|
其他排名 |
30 |
|||
全国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全国三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A类竞赛) |
全国特等奖/全国一等奖 |
50 |
||
全国二等奖 |
40 |
|||
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全国一等奖 |
50 |
||
全国二等奖 |
40 |
|||
全国三等奖 |
30 |
|||
全国仿真创新应用大赛 |
全国特等奖 |
50 |
||
全国一等奖 |
40 |
|||
全国二等奖 |
30 |
|||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 |
全国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50 |
|
其他排名 |
30 |
|||
全国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全国三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全国特等奖 |
排名第一 |
50 |
|
其他排名 |
30 |
|||
全国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全国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省级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省级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省级三等奖 |
排名第一 |
20 |
||
其他排名 |
10 |
|||
专项赛国家级特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专项赛国家级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专项赛国家级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20 |
||
其他排名 |
10 |
|||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
国家金奖 |
排名第一 |
50 |
|
其他排名 |
30 |
|||
国家银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国家铜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省级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省级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省级三等奖 |
排名第一 |
20 |
||
其他排名 |
10 |
|||
专项赛国家级金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专项赛国家级银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专项赛国家级铜奖 |
排名第一 |
20 |
||
其他排名 |
10 |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金奖 |
排名第一 |
50 |
|
其他排名 |
30 |
|||
国家银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国家铜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省级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省级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省级三等奖 |
排名第一 |
20 |
||
其他排名 |
10 |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
国家金奖 |
排名第一 |
50 |
|
其他排名 |
30 |
|||
国家银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国家铜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公益创业专项赛金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公益创业专项赛银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公益创业专项赛铜奖 |
排名第一 |
20 |
||
其他排名 |
10 |
|||
1.湖南省化学化工学科竞赛(实验技能/化工设计/创新作品/虚拟仿真) 2.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等比赛的赛区赛 |
特等奖、未设特等奖赛事的一等奖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一等奖、未设特等奖赛事的二等奖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二等奖、未设特等奖赛事的三等奖 |
排名第一 |
20 |
||
其他排名 |
10 |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省级项目 |
排名第一 |
40 |
|
其他排名 |
20 |
|||
校级项目 |
排名第一 |
30 |
||
其他排名 |
15 |
|||
科研论文第一作者且排名第一 |
20-60(参看学术期刊赋分规则) |
|||
说明:
1.同一赛事若全国决赛和赛区赛均获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
2“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竞赛获奖项目内容必须与化学、化工、制药等学科相关。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计分要求项目结题(以学校教务处文件为准)。
4.学术期刊赋分规则:SCI论文60分,(北大)核心期刊40分,其他期刊20分。
5.全国性学会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数学、物理、生物等学科比赛、化学科普比赛等奖项对应成绩参照以上表中各级学科竞赛成绩和相关原则计分。
6.若符合多个计分项条件,可累计得分,但最高计分不超过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