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并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化学(0703)学术博士
(1)考生为全日制化学化工类应届毕业生,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身心健康,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②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在SCI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学院认定的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授权发明专利;
③CET-4≥480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学术论文;
④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考生为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已取得化学化工类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相应硕士学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年龄未满2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身心健康,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③科研潜力较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校定三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化学化工类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 ≥ 425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 90;
④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生物与医药(0860)专业博士
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已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相应硕士学位,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 身心健康,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②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在SCI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学院认定的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授权发明专利;
③ CET-4≥425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学术论文;
④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一:化学
招生导师:杨荣华、张伟、杨星、杨亚辉、宋建新、刘固寰、廉世勋、尹鹏、陈波、马铭、吴战、陈湘萍、熊二虎、梁云、倪新龙、谭蓉、李海涛、杨盛
招生专业二:生物与医药
招生导师:曾佑林、马元鸿
考生报考前请与要报考的导师联系,所招生博士生占导师2025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三、招生程序
(一)考生申请
2025年2月10日-16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2025年2月19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二)学院资格审核
2025年2月20日-21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2025年2月21日前,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综合考核
2025年2月24日-27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学院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60%。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考核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4)。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录取和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5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四、其他
1、见《关于做好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学院联系方式:唐老师 电话:0731-88872618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4室(研究生办)
3、请报名同学加QQ群:572596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