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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化工院来源:化学化工学院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8日 09:37浏览次数:

一、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科底蕴深厚,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及留学生等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有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化学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博士点;化学一级学科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药物分析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及学科教学(化学)、化学工程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现有教职工140余人,其中教授45人、副教授36人。教师队伍中包括中国科学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和省(部)高层次人才30余人。目前有本、硕、博在读学生1700余人。

、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9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3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我院四个学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其中,化学(学科代码0703)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0817)按一级学科招生;药物分析学(学科代码100704)和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代码040102)按二级学科招生。

(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28日。注册后,填写好基本信息,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3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本次现场确认包括2022年3月已报名缴费未现场确认者、2022年10月已报名未缴费未现场确认者。如未参加现场确认,以上三次申请人员均报名无效。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107室,联系电话:0731-88873083。

3.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向学院提交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7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其中: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和课程与教学论(化学)专业为2.2万元;药物分析学专业为2.8万元。

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药物分析学的外语参加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课程与教学论(化学)的外语和学科综合参加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其它课程由学校自行组考),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我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除我校(各学院)官网招生宣传以外的其他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四)学院联系人:

王老师:13787419958,

0731-88872585

唐老师:0731-88872618

(五)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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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报名表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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