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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来源:化工学院 原创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5日 10:06浏览次数:

1. 做实验前须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用药品的性质。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做好防范措施。

2. 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实验进行时,应该密切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

3. 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熄灭酒精灯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能用酒精灯作为点火工具,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4. 使用氢气时,禁止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5. 注意安全用电,不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6.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乙醚、丙酮、浓硝酸、浓盐酸、浓氨水)时,尤其是在夏季或室温较高时,应设法冷却再打开,切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发生事故。

7. 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8. 取下正在加热至近沸的水或溶液时,应用玻璃棒进行搅拌,驱除气泡,或用烧杯夹将其轻轻摇动后方可取下,防止突然产生大气泡并飞溅伤人。煮沸有大量沉淀的液体时应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免发生爆沸。

9. 高温物体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10. 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管时,必须包上毛巾,并着力于靠近橡皮塞或拆断处

11. 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扇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12. 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3. 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14. 未经许可,禁止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15. 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断搅拌。

16. 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17. 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18. 实验剩余的药品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不得拿出实验室。

19.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

20. 实验结束后,应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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