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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 10:23浏览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4

化学化工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教室的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教室的管理坚持教学第一,服务本院师生的原则。

(二)教室管理的内容:教室的分配、调度、使用,教室内设施的保管和维护维修,教室的卫生和安全等。

(三)全院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遵守本规定。

二、教室管理责任

(一)行政办负责对学院各类教室的分配、调度,并负责教室内设施的配备、维修等工作。

(二)学工办(自考成教办、研究生办)负责对所辖教室内设施的保管、报修工作,以及教室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三)教务办(成教自考办、研究生办)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生人数等情况,每学期对教室的使用做出安排,并报行政办备案。

(四)教室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上课严格按照课表注明的教室和时间进行。由于调课、补课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教室,必须先报教务办(成教自考办、研究生办)批准,再报行政办备案后才能进行调整。

三、教室管理要求

(一)确保教室内桌椅、讲台、黑板、墙面、门窗、窗帘、灯具、电扇、电脑、投影仪、空调等设施的完好。

(二)教室内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教室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或搬出教室。如有特殊情况要借用教室内的设施,必须向行政办报告,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三)学工办(自考成教办、研究生办)要做好所辖教室的卫生工作,每日要对所辖教室进行巡查,发现教室内设施丢失、损坏,应及时向行政办报失和报修。

(四)行政办接到教室内设施报失、报修报告,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尽快配备和维修,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所有教室每天7002200为开放时间。

(六)在满足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其他用途使用教室须经学院主管行政的负责人批准。

四、文明和安全使用

(一)教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动物进入教室,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和纸屑,严禁在教室内就餐、留宿等。

(三)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踢踏墙壁,不得在桌椅、黑板和墙壁上涂写、刻划和张贴。

(四)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明火,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五)注意节约用电,不使用电器时应立即关闭。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自觉关电、关门窗。

(六)严禁在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活动,严禁在教学楼内进行扰乱教学秩序的活动。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教室内的设施损坏、遗失须按章赔偿。

七、本规定由学院主管行政工作的负责人解释,自2009121日起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OO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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