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党政 >> 规章制度 >> 正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程序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 10:28浏览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10

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1.1  加强本科生的毕业实践训练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培养;

  1.2  确保本科生的教学质量。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院所有本科生、指导教师及与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学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相关文件

  3.1  各专业培养计划;

  3.2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3.3  实验室规章制度;

  3.3  关于加强实验室教学的几条规定。

4 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门:教务办;

  4.2  质量控制部门及责任人:指导教师,研究室、研究所负责人;

  4.3  质量控制协助人:相关实验室实验员;

  4.4  协助部门:仪器药品保管室。

5 工作流程

  5.1  选题

  a、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承担的课题提出论文题目和要求,经系主任审查后张榜公布供本科生选择;

  b、学生对感兴趣的题目提出申请;

  c、教师从申请者中选定所需要的学生,一般不得超过6人;

  d、教务办协调分配指导毕业论文人数。

5.2 文献准备

  a、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查阅相关文献;

  b、翻译一篇英文文献,英文篇幅不小于两个版面(A4);

  c、写出文献综述报告。

5.3 实验方案设计与预研

  a、学生根据研究目标和参考文献设计实验方案,报指导教师审查;

  b、根据实验方案进行预研,以考察方案的可行性;

  c、根据预研结果调整实验方案,报请指导教师确定。

5.4 开题报告

  a、一般在四年二期开学后2周之内完成开题报告;

  b、开题报告由各研究室(所)组织进行,至少有3名教师参与开题报告讨论,研究室(所)负责人把关;

  c、开题报告经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办备案。

5.5 中期报告与检查

  a、一般在四年二期第8周左右进行中期报告和检查;

  b、中期报告由各研究室(所)组织进行,研究室(所)负责人把关。

5.6 论文写作

  a、按《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认真撰写论文;

  b、已被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必须用英语写作论文;

  c、担任双语教学的老师指导的本科生中至少有一位学生用英语写作论文。

5.7 论文答辩

  a、所有毕业生均必须经过论文答辩才能取得毕业论文的学分,特殊情况不能答辩的需经过主管院长批准;

  b、学生答辩时必须预先自行制作好多媒体课件;

  c、由在职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由教授担任组长;

  d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讨论确定,组长签名,答辩委员会审定。

6. 质量监控

  6.1  实验性毕业论文要求必须完成60个以上实验工作日;

  6.2  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积极指导和督促学生进行研究,认真审查和修改论文、杜绝抄袭现象。如发现抄袭现象,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6.3  研究室负责人对所在研究室的学生论文质量总体把关;

  6.4  院教学督导委员会随时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实验和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OO九年十二月一日




上一条: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验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下一条:化学化工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