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教研和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清远市直教育系统发展需要,清远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此次招聘的单位有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和6所直属高中,详见《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和《广东省清远市教师招聘宣传片》(附件5)。清远市教育局定于2025年10月至11月在武汉、长沙、南昌和广州等地设点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和高中教师,详见《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9:00至11月3日17:00。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https://www.sydwzk.cn/gdqyjyjzp2025,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网络初审——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宣讲会本次招聘将在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举行招聘宣传、宣讲活动,宣讲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考生可了解清远发展状况后进行网络报名。各院校现场宣讲会宣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网络初审通过后,考生在2025年11月6日后自行登录以下考点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yjyjzp2025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内容和资格复审
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招聘岗位考试方式为业务考核;清远市直属高中招聘岗位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时间:2025年11月9日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4所师范院校内统一时间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院校参加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知识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预计2025年11月12日将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本次招聘对进入面试人员采取资格复审的方式。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4,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纸大小);
(3)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上传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建议考生关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可了解报名、资格复审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签约名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信息。报考我市县(市、区)学校、市直民办学校教师岗位可以关注该地(校)招聘发布渠道。
4.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预计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在清远市第一中学进行,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时间:预计2025年11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面试方式:采用说课/试教方式面试。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签约人员;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签约人员;如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四)业务考核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以具体通知为准)。
3.业务考核方式: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会议评审分为成果展示及答辩两部分,成果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等,答辩环节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及工作设想等。
4.会议评审成绩=成果展示成绩×40%+答辩成绩×60%。会议评审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会议评审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签约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签约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网站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清远市教育局将与入围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对签约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公示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清远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清远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如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清远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3-3363113,监督电话0763-3361196,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下半年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