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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16:18浏览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始于1938年创办的国立师范学院理化系,1998年更名为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院设有化学系、化工系和制药工程系。现有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和生物与医药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物分析学和课程与教学论(化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教学(化学)、材料与化工2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化学、化工及材料与化学生物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形成了特色。拥有国家级化学特色专业、国家级“理工教融合”化学化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团队、化学化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和化学工程与工艺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本、硕、博在读学生2200多人。

学院拥有“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化学生物学及中药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植化单体开发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有机功能分子组装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石化材料”湖南省工程实验室、“光能转换材料”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精细农用化学品”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等,为各类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科研平台。

全院现有教职工147人,博士生导师40人,教授56人,副教授34人,全职外籍教师3人,国家级人才8人·次,省(部)级人才48人·次。近10年来,学院承担国家“863”、“973”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00多项。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科技成果奖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在国际重要期刊J. Am. Chem. Soc.,‌Angew. Chem. Int. Ed.‌等发表SCI论文1000多篇。学院化学学科自2012年以来ESI排名一直保持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待遇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术学位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全日制)

11.化学教学论。

070300化学(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全日制)

01.精细化工;02应用化学;03.工业催化;04材料化学工程。

100704药物分析学(全日制)

01.中药新药质量标准及稳定性研究;02.药物光分析、电分析、色谱分析方法的研究;03.体内药物及其代谢物分离测定方法研究;04.仪器改造与部件创制。

专业学位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600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我院2026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接收人数以2025年9月中下旬公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9月6日—9月15日,预报名,申请人进入“湖南师范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简称“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yzsxt.hunnu.edu.cn/zsxt2025/tmsgl/default.aspx),先申请报名编号,再填写申请信息提交。

9月16日-21日,我院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化学化工学学院的通知为准。

9月22日,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2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我院的通知为准。1.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我院和报考专业。2.学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我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及时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我院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1);

⑤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我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我院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我院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它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4.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5.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731-8887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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