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评推荐,我院专家面试和审核,推荐韩玉申报我院2021年“高活性天然产物挖掘与应用国际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推荐公示如下:
姓名 |
专业 |
学院 |
拟访问合作单位 |
韩玉 |
有机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荷兰瓦赫宁根大学 (Wageningen University) |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1年3月10号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化学化工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872531(化学化工学院)、0731-88872145(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