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7〕8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行发教务字〔2018〕11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陈波
副组长:于风江、谭亮、耿自强
成 员:李志强、廉世勋、伏再辉、钟世华、孟 勇、许华岚、罗 艳、王言平、付玉丽
二、允许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和不允许转专业的规定
允许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参看《关于做好2018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行发教务字〔2018〕118号)文件第一条内容;不允许转专业的规定参看相同文件第三、四项内容。
三、专业转出、转入人数规定
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具体人数指标上限如下表:
年 级 |
专 业 |
专业学生人数 |
允许转出学生最高人数 |
允许转入学生最高人数 |
2017级 |
化学 |
107 |
21 |
2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2 |
6 |
6 |
|
应用化学 |
36 |
7 |
7 |
|
制药工程 |
29 |
6 |
6 |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33 |
7 |
7 |
|
2018级 |
化学 |
70 |
14 |
29(基数包含免费师范生数量)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7 |
17 |
17 |
|
制药工程 |
34 |
7 |
7 |
四、执行标准
1. 严格遵守《关于做好2018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行发教务字〔2018〕118号)文件关于日程和程序的规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 申请转入本科生报名条件:心理健康,2017级本科生公共必修课必须全部通过(允许该类课程经补考或重修后通过)。
3. 学院针对申请转入本科生(含院内申请转专业本科生)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无机化学(一)”,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考察,内容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倾向和专业适应性测试,每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申请人考核总成绩按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考核通过的本科生名单。
五、时间安排
1. 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学院制定和公示转专业实施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设置相应条件。
2.2018年12月20日至26日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将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后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给学院。
3. 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元月2日学院审查报名资格并公示。
4. 笔试:2019年元月2日中午12:00-14:00 化工院新楼二楼报告厅
5. 面试:2019年元月4日中午12:30-14:30 化工院206会议室
以上考核均含院内申请转专业本科生。
6. 2019年元月8日,将考核通过的本科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工作分工
1. 学工办将学校文件和学院实施方案的精神传达至本科生;负责收集申请转出本科生和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本科生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对申请转出本科生和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本科生进行资格审查。
2. 教务办的职责包括:负责接受外院申请转入本科生的报名,收集外院申请转入本科生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对申请转入本科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请转入本科生的理论考试和面试,计算成绩和确定排名;负责统计申请转出、转入学生人数。
3. “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并初步确定申请转出和转入的本科生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七、纪律与监督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学生有欺瞒、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取消其申请资格;教职工如有违纪现象,报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