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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作者:研究生办来源:化学化工学院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08:42浏览次数: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1.组长:杨荣华,谭东波

2.副组长:谭蓉,宋建新,谭亮,宋春红

3.成员:陈波,谢青季,廉世勋,杨亚辉,徐满才,伏再辉

4.保密员:韩跃,唐建如

二、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

按学校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化学化工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复试比例为120%,根据招生计划数与复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附件1)。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复试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报考化学专业的考生统一确定复试分数线。

化学化工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方向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

备注

070300化学

279

107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273

7


085600材料与化工

273

57

含10个国际产学研用联培计划

100704药物分析学

296

5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350

14

全日制9人,非全日制5人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350

3


请所有达到学院复试线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加入QQ群,群号771963390,群名称: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硕士复试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月2号(星期日)8:30-13:30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化学化工学院二楼219教室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

6.《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分值与内容

1、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2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

2、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20分。

3、专业综合面试:由我院各学科组织,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成绩占80分。

六、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4月2号(星期日)14:30-17:30,带有效证件在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课笔试(具体地点见学院张贴通知,座位表另行安排)。

2、4月3号(星期一)08:00-17:00,带有效证件参加面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张贴通知)。

·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成绩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至邮箱2915551453@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调剂

1、调剂原则: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坚持择优的原则,择优办法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本科所学专业、获奖等情况进行选拔。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3、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学院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学院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确认拟录取,视为放弃。

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九、录取工作

1、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的合格线;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请考生保持通信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化学化工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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