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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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4号 化学化工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教室的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教室的管理坚持教学第一,服务本院师生的原则。 (二)教室管理的内容:教室的分配、调度、使用,教室内设施的保管和维护维修,教室的卫生和安全等。 (三)全院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遵守本规定。 二、教室管理责任 (一)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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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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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传达室门卫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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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5号 化学化工学院传达室门卫安全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遵纪守法,知晓报警、灭火等安全知识。 二、值班时面容整洁,衣着端庄,文明礼貌,和蔼亲切。 三、值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打盹睡觉,不得饮酒,不得进行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四、保持值班室的整洁,严禁在值班室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得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暖器等电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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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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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听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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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7号 化学化工学院听课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 听课是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听课,使教师能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重视课堂教学、重视教研的良好风气,促进教改教研工作的开展。教师应自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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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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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规范性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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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推行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考试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望全院教师认真贯彻执行。 一、命题要求 1.各考试课程均需命题A、B、C卷,考查课程均需命题A、B卷。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考试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必须有相关同行教师对试卷审查,四年内每套试题题目重复率不能超过30%,每份考卷必须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已建成试卷库的课程,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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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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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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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考试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学院根据学校考试规则和监考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监考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院主考、监考必须遵照学校考试规则和监考规则布置考场,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主考、监考应相互配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监考,保持考场秩序良好。 二、组织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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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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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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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10号 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1.1 加强本科生的毕业实践训练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培养; 1.2 确保本科生的教学质量。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院所有本科生、指导教师及与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学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相关文件 3.1 各专业培养计划; 3.2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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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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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验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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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11号 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验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1.1、加强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 1.2、确保本科生的教学质量。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院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教育硕士)及与研究生教学相关部门和人员。 3、相关文件 3.1、实验教学大纲、研究生培养计划; 3.2、实验室规章制度;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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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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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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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10]03号 化学化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划分 安全稳定工作是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逐级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发案少,秩序好,政治稳定,师生安全”的工作目标,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学院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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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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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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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10]1号 化学化工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的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控制行政性支出,保障教学与行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院客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行政办是全院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能部门。学院用车调度权归口学院行政办公室。非经学院行政办而自行安排的用车,经费一律自理(紧急情况须事后办理补报手续)。 二、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1、院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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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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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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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1号 化学化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主、依法管理、服务师生的宗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逐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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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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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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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为未曾因此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 3、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不按专业分配; 4、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适当考虑学科平衡,但科研成果不能差距太大; 5、优先高水平科研成果; 6、若有论文署名并列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该论文档次将按分区降一级; 7、论文档次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数量多的; 8、相同条件下偏向非定向生;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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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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