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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一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12月29日
发表时间:2013-06-08

关于学院搬迁的有关规定
院行发[2013]01号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搬迁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全体教职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各部门要制定搬迁方案,确定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工负责,确保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第四条 各部门要尽量利用原有的设备、家具等,对搬出的房间应进行清扫,并关好门窗、水电。 第五条 大型仪器设备、大宗家具等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由学院行政办联系搬家公司搬迁,并核定费用。各部门
发表时间:2013-05-24

化学化工学院安全及卫生检查评比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学院的安全和卫生,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学院安全和卫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为主、科学管理、服务师生的宗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 第三条 检查的范围:学院所辖场所。 第四条 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安全和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安全工作与卫生工作各占50分。 (一)安全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50分) 1.
发表时间:2012-05-31

化学化工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4号 化学化工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教室的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教室的管理坚持教学第一,服务本院师生的原则。 (二)教室管理的内容:教室的分配、调度、使用,教室内设施的保管和维护维修,教室的卫生和安全等。 (三)全院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遵守本规定。 二、教室管理责任 (一)行政
发表时间:2010-11-23

化学化工学院传达室门卫安全职责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5号 化学化工学院传达室门卫安全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遵纪守法,知晓报警、灭火等安全知识。 二、值班时面容整洁,衣着端庄,文明礼貌,和蔼亲切。 三、值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打盹睡觉,不得饮酒,不得进行娱乐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四、保持值班室的整洁,严禁在值班室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得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暖器等电热器
发表时间:2010-11-23

化学化工学院听课制度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7号 化学化工学院听课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 听课是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听课,使教师能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重视课堂教学、重视教研的良好风气,促进教改教研工作的开展。教师应自觉
发表时间:2010-11-23

关于考试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规范性要求的规定
为了积极推行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考试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望全院教师认真贯彻执行。 一、命题要求 1.各考试课程均需命题A、B、C卷,考查课程均需命题A、B卷。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考试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必须有相关同行教师对试卷审查,四年内每套试题题目重复率不能超过30%,每份考卷必须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已建成试卷库的课程,期末考试
发表时间:2010-11-23

化学化工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化学化工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考试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学院根据学校考试规则和监考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监考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院主考、监考必须遵照学校考试规则和监考规则布置考场,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主考、监考应相互配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监考,保持考场秩序良好。 二、组织考生
发表时间:2010-11-23

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程序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10号 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1.1  加强本科生的毕业实践训练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培养;   1.2  确保本科生的教学质量。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院所有本科生、指导教师及与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学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相关文件   3.1  各专业培养计划;   3.2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3.3
发表时间:2010-11-23

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验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09]11号 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验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1.1、加强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   1.2、确保本科生的教学质量。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院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教育硕士)及与研究生教学相关部门和人员。   3、相关文件   3.1、实验教学大纲、研究生培养计划;   3.2、实验室规章制度;   3.3
发表时间:2010-11-23

化学化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划分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行发[2010]03号 化学化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划分 安全稳定工作是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我院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逐级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发案少,秩序好,政治稳定,师生安全”的工作目标,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学院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发表时间: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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